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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案件 

偷税案件 税务律师 增值税案件 网站地图
[日期: 2008-4-16 ] 阅读:103 次


增值税案件一直是国税机关税务稽查的重点。近几年来,税务稽查部门重点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少提或不提销项税、非应税项目进项税转出等问题进行了检查,完善了增值税的管理,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。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,增值税案件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趋势。

增值税案件是对商品生产、流通、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。
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,纳税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胜诉率是比较高的。有效维护客户在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是赖绍松律师的目标,服务内容有:

1.代理增值税行政案件
参加税务听证;代理税务行政复议,即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代为提起行政复议,对申请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、保全措施、强制执行措施、行政处罚行为、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、不予抵扣税款、不予退还税款行为如不服,提出行政复议;代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;代理增值税纳税担保申请;代理增值税减免申请;代理增值税出口退税。


2.代理增值税刑事犯罪案件辩护
代理增值税刑事犯罪案件的主要服务内容有:接受个人、单位的委托,担任涉税刑事犯罪被告人的辩护人,主要工作包括:
到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,了解案件情况,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代为调查取证,获取对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有利的证据材料;代为设计诉讼方案,与法院及公诉机关沟通情况;查阅案卷、出庭参加庭审、发表辩护意见;代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。


增值税案件相关案例:

福建省某公司拟补缴增值税及处罚案例  
案情简介:2005年4月,福建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,对福建省某公司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稽查,于2007年6月形成了税务稽查的初步意见,认为该公司的委托加工行为不成立,实为销售自制产品,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,少缴增值税126万元,构成偷税,拟给予偷税金额一倍的罚款处罚。该公司委托赖绍松律师代为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和说明情况。
该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听取代理律师的情况说明后,重新分析该公司的委托加工行为,以及该业务的整体流程,对照税法的有关规定,最终认为该公司的行为确为委托加工,而并非销售自制产品。因此,不存在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情形,也不存在偷税行为,不予补缴税款和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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